十堰奥驰工贸有限公司、张勇、李彩琼:
十堰嘉路车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与我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我行申请贷款500万元。十堰奥驰工贸有限公司、张勇、李彩琼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于2019年3月28日到期,后展期至2021年3月28日。现展期期限届满,十堰嘉路车业有限公司未按约还款,现我行向各借款人和保证人发此催收公告,要求你们立即向我行履行还款责任,偿还全部借款本息。
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