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婧、通讯员王丹)3月20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主任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蒙徽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主持会议。
会议拟订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3月28日在汉召开。
会议审议了《武汉市献血条例》《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咸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的决定》《随州市古银杏树保护条例》,决定将上述3个条例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决定将上述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决定将有关法规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有关报告的审核意见印发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国强,副主任胡志强、杨云彦,秘书长张爱国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