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袁超一、通讯员刘丹)3月16日从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获悉,申请执行人襄阳某安装公司与被执行人襄阳某铁路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由该院下辖的襄阳铁路运输法院顺利执结,执行到位786万余元。
该案标的额较大,被执行人无法一次性支付。襄阳铁路运输法院经过实地走访调研后,适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积极协调双方企业沟通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还款的协议。其间,未对被执行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既保障了被执行企业正常经营,又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武铁中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管辖范围内被执行人多涉及国有大型铁路建设企业、铁路集团公司,且执行金额往往较大的特点,该院指派专人与上述企业建立对接机制,畅通案件执行渠道,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和信誉的影响。
武铁中院下辖的武汉铁路运输法院与中铁某公司签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备忘录》,约定该企业向法院提交银行独立保函,用于保证企业及时足额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这一做法入选湖北高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十大典型案事例。
近年来,武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执行局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以“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办理、优先执行”为原则,提高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助力企业及时兑现胜诉权益。
一件持续4年的民事纠纷案件,近日由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快速执结,为申请执行人挽回数十万元损失。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48小时,创下铁路法院执行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案件的最快纪录。
秉持善意文明理念,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案件,武汉铁路两级法院充分利用线上查控措施,快执快结及时发放案款,缓解企业因案件面临的资金压力;对中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利益的前提下,优先采取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小的控制措施,努力减轻企业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