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继续发挥进出口对经济的支撑作用。针对小微出口企业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抗风险能力较弱等问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湖北分公司”)充分履行国有政策性保险机构职能,持续加大对小微出口企业的支持力度,多措并举强化金融消费风险提示,提升小微企业识别、化解风险能力,最大程度维护消费者正当合法权益。
在政策履职中 体现信保担当
面对全球经济和疫情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中国信保湖北分公司主动融入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记“政策性就是政治性”,充分发挥政策性跨周期逆周期调节作用,主动担当,积极谋划,帮助更多企业“分担风险”,行稳致远。
作为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加速器”,小微企业是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难”,为企业赋能、为出口聚力、为发展提效,是中国信保湖北分公司践行政策性职能的初心和使命。截至目前,中国信保湖北分公司已连续七年牵头落实湖北省小微平台“全覆盖”政策。七年来,为了让惠企政策更快、更广触达小微出口企业,该公司坚持开展“地毯式”政策宣讲和培训,不断丰富服务内涵,全力以赴帮助企业“稳主体、稳信心、稳增长”。
在经营发展中 彰显信保责任
切实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稳健环境,是中国信保湖北分公司践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担当,是助力金融健康发展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指引下,中国信保湖北分公司坚持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融入日常经营管理和发展之中,通过完善制度建设,持续加强消费者投诉管理机制。在产品销售、服务等环节,中国信保湖北分公司致力于提高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通过多种方式强化金融消费风险提示,重点针对反洗钱、金融诈骗、网络电信诈骗、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开展持续宣导,帮助辖区内出口企业远离欺诈风险、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侵害,力争为辖区内客户提供更加优质、更加安全、更加放心的金融服务。
在日常服务中 传递信保温暖
“承保不退缩、理赔不迟延,服务不缺位”,是信保对企业坚定的承诺。面对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和显著提升的风险,中国信保湖北分公司率先响应,打出政策组合拳,主动为企业压减成本,着力帮助企业保生产保订单拓市场。为了满足不同企业的需求,中国信保湖北分公司多措并举,通过政策宣讲、举办小微客户服务节、分享理赔案例、实地走访企业、开展线上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向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为了帮助小微企业解决信息不对称、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等问题,中国信保湖北分公司积极利用公司数字化转型成果,以数字化赋能运用“信步天下”APP提升小微企业识别、化解风险能力,通过更加便捷高效的方式,切实帮助小微企业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同时,该公司利用覆盖全球的海外渠道优势和企业银行数据库,全方位了解海外企业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充分发挥帮助出口企业追讨海外欠款方面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帮助出口企业减少已发生的风险损失,最大程度维护消费者正当合法权益。(周琳)
诈骗惯用伎俩
1. 非洲骗子公司往往冒名欧洲中型企业,或者非洲资信较好的企业进行诈骗,诈骗产品主要是化工原料、医疗用品、汽车配件、机电产品等,一般要求货物发送乌干达、肯尼亚、多哥等国。如外贸公司被要求货发到上述国家的,需要特别注意防范欺诈风险。
2. 欧美等地的骗子公司往往骗取货值单价较高的产品,如平板电脑、液晶电视等,主要采取冒充北美大公司或大公司的采购商进行诈骗,往往要求货物发香港,在香港装船。实际货物到香港后,即被就地分散运往世界各地。
3. 骗子公司多喜欢使用境外的免费邮箱或使用聊天工具、网络电话等联系,不愿意使用固定电话和传真。
4. 骗子公司急于骗取货物,也急于一次性骗取大额货物。在洽商业务中,往往给出较高价格,对产品的细节并不会太过深入的商谈,并要求货物一次性出运。所以,遇到不怎么讲价格、讲细节,同时要求一次性出运大金额货物的情况,企业一定要谨慎小心。
案例分析
在现实生活中,部分小微出口企业由于规模较小、专业人员较少,掌握海外买方信息不全面,对国际贸易中潜藏的陷阱了解不深,在交易中,容易被冒充的买方利用而遭受损失。由于此类欺诈案件中的贸易合同并不真实,因而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应该引起大家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例如:
湖北某小微出口企业A通过联系人J与美国买方M签订贸易合同后,向买方M出运1票货物,支付方式约定为OA45天结算货款。到约定交货期后,企业A将货物发至指定地点,货物被提取。到应收款日,却未收到买方M回款,企业A通过邮件、电话等多种方式联系J,始终未得到回复。
根据企业反馈的信息,我公司委托海外渠道介入调查,美国买方M否认涉案贸易真实性,并表示从未向中国企业进口货物,且并不从事涉案贸易货物。我公司经过深入调查后,发现联系人J非买方M的工作人员,亦未取得过代表买方M签订贸易合同的合法授权,且个别单据信息与买方M真实信息不匹配。相关法律意见书最终表明,企业A与买方M并未订立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涉案贸易合同不对买方发生效力。
本案为第三方冒用M公司的信息与企业A签订贸易合同,并提走货物,造成企业A的损失。
风险建议
做好前期贸易真实性审查,是出口企业防范诈骗公司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建议:
通过资信调查,有效核实买方信息。信息化社会下,核实买方信息最便捷的途径就是调取买方资信报告。具体来说,可以通过核对买方名称、地址、税号、电话、邮箱、法人信息、管理层人员等,有效辨别正在与自己商谈贸易的买方信息是否一致。如发现不一致,就要做好防范诈骗风险的准备,及时进行深入核实。同时,特别要注意核实买方经营产品的信息。
通过银行付款,有效识别买方真伪。骗子公司的主要目的是骗取货物,通过冒充其他公司进行交易,让出口企业误以为是在跟资信良好的公司进行贸易,放松警惕性。有的骗子公司甚至不惜支付一定预付款,来骗取更高价值的货物。因此,建议出口企业要求买方支付部分预付款的时候,应要求买方通过自己银行账户进行外汇支付。由于银行外汇系统的严谨性,通过这种方式可以锁定买方的真实性,避免骗子公司冒充。
用好专业风险管理工具,增加更多安全屏障。小微企业因为风险管理水平有限,难以及时、全面地掌握业内动态与买方风险信息,极易遭受损失。在此情况下,建议企业积极利用中国信保资信调查、资信红绿灯、资信报警器等信息渠道,及时掌握国别及海外买方的风险动态信息;同时借助中国信保专业的服务,增强信用风险管控能力,为自身开展国际贸易增加更多的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