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1日
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7-87815576 地址:武汉市欢乐大道1号东湖国贸中心A栋30层
注:1. 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 2022年4月26日的贷款本息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 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 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债权金额、合同编号、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