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服务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为目标,以助推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以践行共同缔造理念为引领,以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保障,团结奋斗、善作善成,积极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贡献。
立足职能职责 在服务发展中展现新作为
2022年,全省系统担当作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取得积极成效,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实施正向激励、降低交易成本等经验做法被全国推广。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制度供给,制定了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措施;开展“评定分离”“一网通投”、县级综合监管联动执法、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等“四项试点”;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实现“高效管好一件事”,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实施正向激励,用活信用礼遇政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常态化,“互联网+监管”机制基本建立,“信用监管”有效推进,“协同监管”成效凸显;开展大数据分析应用,“靶向”打击围标串标、“标贩子”等违法行为。解决“招投标事项办理难”,推行工程总承包发包模式,减少招标次数;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制定特殊情形清单,缩短招标时间。取消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服务费,减少涉企保证金,推行保证金“减免替”措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增强管委会指导协调功能,发挥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推进平台运行规范化、服务标准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改革经验交流会、全国招投标改革创新工作会议先后11次肯定我省经验做法,并交流推广我省县级综合监管联动执法改革经验。
守正创新 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新力量
2023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践行共同缔造理念,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坚持巩固成果、提升质效,推动营商环境建设措施落地落细、综合监管联动执法做深做实、深化平台整合共享见行见效,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高质量发展,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力量。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系统发展面临的紧迫问题学思践悟,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稳定全省系统发展形势。突出实效性,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落细;突出针对性,推动改革试点提质增效,推进“评定分离”改革规范化,推进“一网通投” 改革试点,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市域,加快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推动“综合监管联动执法”改革县级全覆盖,深化全流程电子化改革试点。突出系统性,推动深化平台整合共享,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
牢牢把握稳增长这个重中之重,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统筹发力,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推进解决“招投标事项办理难”“高效办成一件事”“高效管好一件事”;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实体经济发展,支持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坚持包容审慎、细心呵护。靠前发力,实行容缺受理,落实特殊情形清单,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推进“免证明”“一网通投”,实现线上监管。精准发力,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实施正向激励,实行信用差异化监管。持续发力,深化招投标交易担保改革,落实投标保证金“减免替”措施。
锚定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优化制度供给,建立市场化交易制度,研究新领域交易机制。强化数字赋能,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数字化运行、管理和监督,推进交易“一网通办”、信息“一网汇聚”、监管“一网协同”,推进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实时监管,提升政府监管的有效性。创新体制机制,巩固深化“一委一办一中心”机制,增强“委”的功能,推广力量联席、信息联通、检查联动、执法联办、奖惩联合工作机制;发挥“办”的作用,突出综合监管优势;规范“平台”的运行,增强服务功能。
集中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聚焦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精准打击策划、组织和实施围标串标的“标贩子”,保护实体经济,提振市场信心。从严查处参与围标串标的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从严查办违规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和搞利益输送、利益交换等腐败行为的党员、公职人员,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贯通行业治理和综合治理。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清醒和坚定,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主体责任项目化清单化、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巡视整改规范化专业化、风险防控科学化精细化、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