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蔡蕾 蒋昊
“用了这个系统,庭审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大大提高。”3月1日,说起庭审记录改革,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书记员皮娟赞不绝口。
此前,咸安区法院审理一起养老诈骗案,庭审时间长达12个小时,笔录55000余字。与以往不同,整个庭审过程,没有听到太多书记员制作笔录的键盘声。
借助智能庭审语音识别系统,皮娟用庭审录音录像、要点式庭审笔记、智能语音识别同步转换文字三种方式形成笔录,替代传统的书面庭审笔录,工作压力大为减轻。
一部手机、一台电脑,就能实现网上立案、在线开庭、电子送达;扫描二维码,当事人就可接通法官办公电话;轻触屏幕,法官就可查询不动产信息……近年来,湖北法院将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把信息化嵌入诉讼程序。
某桩基工程公司与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武汉市硚口区法院依法判令某置业公司向某桩基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款2500万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发起线上退费申请,经审核后,当天将24万元诉讼费退还至该公司指定账户。
此前,当事人办理诉讼费退费,需到法院提交退费申请书、银行账户信息等书面材料,再经层层审批,费时费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经过三级法院的共同努力,我省在互联网端已建成一体化诉讼服务系统和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渠道全方位诉讼服务;从立案、审判、执行、归档全流程实现辅助事务自动化办理、案件繁简自动甄别分流、语音识别转录等;覆盖128家三级法院的一体化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
2022年,全省法院网上立案28.53万件,在线开庭5.13万场,庭审平均用时59分钟,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6.07%,在线调解39.68万件,电子送达220.13万次,在线诉讼适用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线上线下双轨并行、有序衔接的信息化诉讼模式基本定型。
目前,全省法院正在开展“智慧法院深化应用推进年”活动,全面推进新建和已建系统的完善和深度应用,进一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