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月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如下:
一、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一年来,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审查批准的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经济实现平稳运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科技创新成果丰硕,改革开放全面深化,美丽中国建设扎实推进,就业物价基本平稳,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和人民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保持了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成功举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迈出坚实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