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袁超一、通讯员陆明)2月27日,第二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第一次筹备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第二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将于今年11月在武汉举办。
据悉,去年11月成功举办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产生了一批卓有成效、有助于推动长江司法保护的理论成果。论坛通过的《长江司法保护武汉共识》,提出探索构建长江流域一体化司法保护机制,通过审理长江保护相关案件,大力促进长江流域绿水青山的“生态颜值”和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同步提升,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第二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江海商法学会、武汉大学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武汉大学)基地等六家主办单位。论坛将以“常态化、国际化”为目标,广泛吸引更多环境资源领域的顶级专家和实务精英、更多域外相关领域司法官员等参加,争取获得更多原创性成果。同时,要根据长江保护法实施的情况,结合长江大保护的最新决策部署、学术前沿问题以及司法实践需求设置好主题,采用多样化渠道转化论坛成果,促进论坛理论、实践创新成果应用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