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27日

紧扣长江大保护和流域综合治理

湖北生态环境执法吹响“集结号”

湖北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深入污水处理厂检查。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柯皓 摄)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胡弦 通讯员 毛飞

编者按

近年来,湖北坚决扛起生态大省政治责任,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系统实施长江大保护,抓紧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功能不断增强,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美丽湖北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新的一年,湖北生态环境执法铁军已吹响“集结号”,助力生态大省扬帆远航。

守住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是湖北责无旁贷的使命与担当。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执法暨大练兵工作计划》。今年,湖北生态环境执法将加大“一盘棋”推进力度,紧扣长江大保护和流域综合治理,持续保持严的主基调,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力量。

聚焦执法主责主业

十一大专项利剑出鞘

今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将聚焦执法主责主业,以11大专项执法和执法检查为抓手,持续开展利剑斩污。

重点检查废矿物油、废酸、废盐等危险废物是否存在非法排放、倾倒、处置等违法情况,省环境执法监督局将指导各地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执法,查办一批有震慑力的案件,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机制,消除环境隐患。

严查全省重点排污单位故意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全省将开展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执法,充分发挥并提升非现场监管效能。

为了从源头上防范水环境风险,湖北将开展工业企业涉水排放执法检查,聚焦城市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排放重点行业企业,严惩工业企业污水排放违法行为,提升守法意识。

持续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和汉江上游及丹江口库区入河(库)排污口溯源整治,今年,湖北将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现场盯办帮扶,强化查漏补缺,确保年底前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达到80%、汉江上游及丹江口库区入河(库)排污口整治完成率达到70%。

聚焦排污许可执法检查,湖北将在磷肥、水泥等重点行业开展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试点,年底对造纸、炼钢、火电、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四个行业,全面实施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

在近年专项行动和“回头看”基础上,我省将开展“三磷”(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行业执法检查,完善“三磷”企业清单,排查“三磷”企业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查处“三磷”企业环境违法,推动我省长江断面水质持续稳定向好。

聚焦火电、钢铁、水泥、工业炉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全省将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涉气、涉噪声排放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伪造检测结果、超标排放噪声等违法行为,助力污染防治攻坚。

此外,围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饮用水水源地、秸秆禁烧、辐射环境安全,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将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巡查。

聚焦执法练兵

推动提能增效

今年,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联合省总工会、省妇联举办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对获奖团体及个人联合表扬推荐;同时,积极参加全国监督帮扶“实战练兵”,以战促练,提升我省执法实战练兵能力和水平。

围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环境执法监管、长江警示片披露问题等重点领域,全省将密集组织执法练兵,强化环境监管提能增效。

优化营商环境、推行规范柔性执法,湖北仍将继续发力。全省将加强环境执法三项制度抽查,对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行为予以通报;落实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问题;深入推进“说理式”执法,将“事理说明、法理说清、情理说透”,有效提升环境执法社会满意度;推动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坚决杜绝“一刀切”“运动式”执法。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案卷评查,强化案卷评查成果转化,指导基层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同时,每季度发布环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坚持以案释法,提升震慑教育效果。

“既要服从大局,打好整体仗,又要紧贴实际,打好主动仗。”省环境执法监督局负责人介绍,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执法与业务处室、监测机构联动,把握好执法节奏、力度和温度。

同时,全省将推进落实“月调度提醒、季度评审通报、半年工作推进、年终综合评比”的闭环管理机制,强化激励奖惩,对日常执法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执法工作特别薄弱和严重滞后地方进行提醒约谈,着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以案说法

污染源振动监控仪预警

精准监管揪出

异味扰民“元凶”

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弦、通讯员胡敏、付琴)生产设备运行,治污设备却未开启,就在这“断档”的43分钟里,污染源振动监控仪及时发出预警,揪出了连日来异味扰民的“元凶”。近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对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开出罚单。

去年10月24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执法人员收到污染源振动监控仪发出的预警信息,提示某公司的生产设备与治污设备未同时开启,持续43分钟。执法人员当即赶赴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二楼生产设备正在运行,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循环泵均停止运行;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周边分布有写字楼、居民小区,案发前半个月,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接到周边群众关于异味的投诉达19件。

该公司生产设备开启的同时,未同步开启相应的治污设备,属于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去年10月26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依法予以立案,并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今年1月11日,东西湖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该公司收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开展整改,通过升级车间控制系统,将环保系统与车间生产主机联锁,即环保系统未开启的前提下,生产主机不能开启,确保生产设备和环保治污设备同步运行。

据悉,这是一起典型的通过非现场监管技术手段、发现案源并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案件。在环境监管人少事多、辖区企业数量多、生产工艺复杂的情况下,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以创新助力监管,于2022年6月率先引进污染源振动监控仪,对投诉量大、难监管的部分排污单位的生产、治污设备的振动能量进行24小时监控,实时获取和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利用科技赋能,给排污企业念紧依法排污的“紧箍咒”,实现精准“靶向”监管。

据统计,自污染源振动监控仪应用以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已累计收到170余条预警信息。利用预警信息配合现场检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推进执法普法教育相结合,该局信访量同比减少80%,居民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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