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提升法学研究能力和水平,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理论支撑。
《意见》指出,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坚持遵循法学学科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分类建设和管理法学院校。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规律,汲取世界法治文明有益成果,推动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高质量发展。
《意见》确定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法学院校区域布局与学科专业布局更加均衡,法学教育管理指导体制更加完善,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重点领域人才短板加快补齐,法学理论研究领域不断拓展、研究能力持续提高,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更加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进一步创新发展。到2035年,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相适应,建成一批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法学院校,形成内容科学、结构合理、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法学教育体系和法学理论研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