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戴先任
2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副局长李昶指出,在商标审查审理全领域深化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遏制不正当占用商标资源和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商标囤积,继续在商标转让审查环节大力打击恶意囤积商标转让牟利行为。(2月22日澎湃新闻)
“知产流氓”恶意抢注商标,近年来屡有发生。而目前我国商标法律制度对于恶意抢注界定仍未明晰,“知产流氓”的违法成本太低,就算认定为恶意抢注,往往只是驳回申请或是宣告无效。
另外,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本是督促电商平台履行监管责任的条款,却让一些“知产流氓”钻了空子,找准了商家的软肋。不少商家不堪其扰,为了生意能够正常经营下去,不得不给“知产流氓”赔偿了事。恶意抢注商标却借此向合法商家索赔的“知产流氓”,无异于李鬼叫板李逵,这样的行为却能屡屡得逞,已经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甚至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无疑更助长了“知产流氓”的嚣张气焰。
去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通知》中明确了强化整治重点,强化整治以“囤商标”“傍名牌”“搭便车”“蹭热点”为突出表现的商标恶意囤积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此次商标局也明确将大力打击恶意囤积商标转让牟利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级相关部门要协同作战,用法治铁拳斩断这一黑色产业链,保护好知识产权和合法经营,给“知产流氓”划上休止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