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夏永辉、通讯员叶相成)“定量0.2m^3/s,实际达到0.529m^3/s。”2月1日早上8时40分,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水利水电科科长李永生打开湖北省农村电站和水库生态流量下泄监测平台天河电站小图标,有关泄放流量数据跃然屏上。
“天河电站整改提升后,河流流量有了保障,生态环境堪称上了一个台阶。”李永生介绍,电脑上的数据是今早8时的实际泄放流量,此后每1小时产生1个数据,每天产生24个,泄放流量可全天监管。
2018年初,十堰市258座小水电被列入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电站。2021年底,十堰市辖区内自然保护地内的46座水电站,又被纳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报告整改对象。
为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十堰成立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经全面核查,综合评估,建立台账,十堰最终确立保留类11座、退出类32座、整改类215座,其中自然保护地内位于核心区4座和缓冲区15座电站全部列为退出类。
对于32座退出类电站,该市实行财政兜底,稳妥做好退出拆除工作,在规定时间全部停产,封堵取水口,拆除拦水设施、机电设备和上网装置。
对于215座整改类电站,完善补办立项、环评、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土地预审、林地征(占)用等五类手续,并积极创建绿色示范电站。
截至去年底,该市完成全部258座“小水电”清理整改任务。目前,全市有206座“小水电”已核定生态流量,十堰全部按要求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备,接入全省农村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监测平台。
据了解,十堰市县两级水利部门还将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管,纳入常态化河湖长巡河范围和考核内容,以此消除因此造成的河道脱水、断流、影响生态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