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困难残疾人康复帮扶,将11岁-15岁残疾儿童纳入救助范围,为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8万人。
为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8000户。
完成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23030人次。
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
提升融合教育质量,提高送教上门教育水平。
新增城乡残疾人就业11500人。
为1万户残疾人家庭提供“五个一”文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