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汤炜玮)依据相关规定,2018年前在武汉购买新能源汽车免征部分卡口通行费,但蓝牌新能源汽车需备案后过卡口才能正常识别,然而部分公司不知道这一规定,未主动备案,导致蓝牌新能源汽车过卡口依然被系统计费。1月19日,记者从武汉市司法局获悉,因为一起行政复议案件,这一问题被纠偏。
2022年4月1日,收到武汉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追缴2018年前路桥ETC通行欠费作出的《武汉市城市路桥隧车辆通行费稽查行政收费补缴决定书》,武汉某独角兽公司对此决定不服,向武汉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案件审查过程中,复议机关发现涉案汽车为老式蓝牌新能源汽车,符合免征通行费条件,但该公司未向市路桥中心备案,导致系统无法自动识别,从而出现欠缴记录。
“如果把这个案件当成普通的行政复议案件,则需要进行书面审查,看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正确、内容适当,审查时限要60天。”该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工作人员周洁告诉记者,考虑到这一案件可能存在类案,于是直接联系了武汉市路桥中心。
武汉市路桥中心查明事实后,上门为该公司完善备案流程、撤回补缴决定书,并办理了免征手续,申请人也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不到一个月就实质性化解了一场行政争议。
随后,武汉市路桥中心组织专班,以武汉市科技局提供的新能源车辆目录为依据,主动查询系统数据,对新能源车辆进行清理排查,并简化了原有免征办理流程,上门收集办理免征材料。
2022年,通过武汉市司法局与市路桥中心联动,联系企业34家,上门办理11家,为181台车辆办理免征手续,涉及免征金额181.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