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周鹏、夏中华)2月7日上午,鄂州召开全市春耕备耕暨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会,科研机构、企业与各乡镇签约,锚定全市粮食播种面积45万亩、总产量3.8亿斤的目标。
去年,鄂州粮食种植面积和总产量两项增幅位居全省第一,但因受到粮食生产成本上涨等不利因素影响,种粮效益和农民种粮积极性均不高。
为此,市委、市政府按照“谁种植谁受益”和“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的原则,出台七大扶持粮食发展政策,在国家种粮补贴的基础上,市级财政拿出过亿资金,奖补种粮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
比如对实际种植水稻、小麦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级按每年每亩2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集中流转或租赁土地种植100亩以上水稻和小麦等作物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年每亩奖补100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