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08日

“告官者能见官”“一把手出庭又出声”成新常态——

我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幅提升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蔡蕾 黄莹

近日,恩施州建始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一起土地权属确权纠纷案件,建始县县长李永太、建始县高坪镇镇长田杰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因恩施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的国有土地权属范围,与王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承包地块产生土地使用权争议,经当事人申请,建始县高坪镇政府、建始县政府依据查明的事实分别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

王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户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上述行政复议决定中的第一项。

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在最后陈述环节,李永太、田杰围绕行政争议产生的原因以及实质解决行政争议的措施发表了意见。

行政审判一头连着群众和市场主体,一头连着行政机关,是党在司法领域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式。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获悉,近年来,全省法院锻造营商环境“优质钢”,淬炼府院联动“锋利刃”,“告官者能见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已成为我省行政审判的新常态。

在全国率先实施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的基础上,省法院出台《关于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指导意见》,辅以《被诉行政行为影响营商环境评估办法》等配套制度,对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存在不诚信、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进行评估,针对性地作出防范和处置,向地方党委政府提示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风险。同时,省法院指导全省各中、基层法院“一把手”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建立起全省府院“一把手”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府院联动、诉源治理和多元化纠纷解决等机制。

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专题座谈会纪要》要求,各级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的落实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引导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努力为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实质参与诉讼并化解行政争议创造有利条件。

2022年,省法院坚持刀刃向内,将“行政诉讼中程序性驳回起诉比例过高”作为全省法院拉练检查普遍共性问题纳入整改,全省法院一审行政案件裁定不予立案以及驳回起诉案件率明显下降,行政案件实体审理及调撤比例明显上升。

“我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由2015年以前的不足2%,大幅提升至80%以上,自2020年起稳定在85%以上。”省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魏开发介绍,过去三年,我省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缴等行政决定的案件数量连续三年出现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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