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曾莉、通讯员沈君)2月3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此前发布的《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服务“先行区”建设的若干措施》时表示,允许隶属于同一集团或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关联企业申报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时,采用原注册资料申报,技术审评从法定1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
据介绍,为支持外省企业来鄂投资兴办医药产业,吸引外省大型医药企业将总部迁至我省或设立第二总部,我省采取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和优先审批等措施,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和优先审批等全方面全链条的最优服务,此次出台措施将技术审评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意味着外省相关医疗器械企业在我省投资建厂,将同品种转移至我省生产销售的,我省药监部门不再要求企业进行重复研究试验,可直接采用原来的研究数据和注册资料进行申报,不但可为企业节约至少半年以上的取证周期,还减小了资金资本的投入。此外,为了进一步助力医药外贸发展,我省将支持本省医药企业申请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认证、世界卫生组织的预认证,推动优质药械产品取得国际市场通行证,支持境外药品持有人代理机构在我省自贸区落户,可自行设立仓库或委托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储存配送。
“新政策有强大的吸引力,为企业节约了时间成本和资金投入,我们更加有意愿将产品向鄂转移。”近日,武汉华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程征宇表示,公司正计划将一款在外省注册的分子检测设备转移到湖北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