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7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省长王忠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省人民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充分肯定2022年的政府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要原则以及2023年政府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省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依法行政,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构筑高质量发展新优势,着力强信心、稳增长、防风险、推改革、惠民生,积极探索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推进四化同步发展的中国式现代化湖北路径,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勠力同心、勇毅前行,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作出新贡献!
关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7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动服务和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历史进程,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关于湖北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的决议
(2023年1月17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湖北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省级预算草案,同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湖北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省级预算。
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7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受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23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作出新贡献!
关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7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依法积极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深化检察改革和数字检察建设,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和法律监督质效,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关于湖北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3年1月17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湖北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湖北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湖北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湖北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