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系列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全面推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通过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构建充实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了“四位一体”监测预警体系,形成了群防群治的风险治理格局,营造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良好社会氛围;遏制了非法集资新发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创新宣传教育形式 从源头上防范风险
为进一步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从源头上着手,深入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宣传教育活动,2022年,我省连续第10年举办全省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宣传教育月活动。6月15日活动启动,线上参与人数逾100万人。活动期间,组织金融机构等社会力量,累计开展“七进”宣传活动28191次,参与群众500余万人次。
各市州积极创新宣传教育活动形式,推进“高收益必有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损失自担”等理念“入脑”“入心”。咸宁市开展“以影为媒”宣传进社区活动,利用“农村数字电影院线”,以电影放映为切入点,开展“防范非法集资进小区”系列特别宣传,通过进驻小区,以点带面,形成覆盖全市宣传网。荆门市依托社区“纳凉晚会”活动,向群众面对面讲解非法集资特征及危害、发放宣传资料、签订抵制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承诺书等。
线上线下摸排 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为及时主动应对风险,对各类潜在金融风险做到“科学防范,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构建完善“省级大数据监测预警平台、市县行业部门监管、乡村网格员巡查、基层群众举报”四位一体的监测预警体系。
2022年初,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各行业领域金融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及相关单位,全面开展金融风险清理排查。共摸排市场主体7万余家,排查出风险线索419条。组织开展涉非法集资广告监测和清理,共监测广告35万余条次。
武汉市持续开展“清源”行动,全力推行“楼长制”,依托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现有执法力量,部门和街道参与配合,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地段开展深入排查,加强风险提示和挂牌整治。黄石市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全市社会投融资市场主体清理整治活动,梳理筛查全市10000余家重点关注企业,对800余家企业上门进行实地核查整治规范。
年中,湖北省金融风险预警平台上线运行,并与国家平台成功对接,平台归集政务、司法、第三方机构以及信访、举报投诉等内容的1.5亿条数据,对省内213万余家企业实施全时监测。17个市州和成员单位可依托预警平台开展企业风险筛查、研判等工作。充分发挥大数据平台预警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前哨作用,健全风险线索“收集-核查-反馈”工作运转机制,全年累计移交各地核查线索200余条。
以人民为中心 进一步提升工作前瞻性
2023年,我省将继续做好“防反弹、保稳定”工作,推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严格执行《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等金融法规,强化地方金融组织日常监管。持续抓好处非条例落实,压实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责任,引导金融机构发挥前哨作用,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工作。
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中,我省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畅通群众对话沟通平台,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对传统及新领域金融风险形势研判分析,总结归纳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工作预见性、前瞻性和系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