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月14日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 柯高峰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重要要求,是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路径。“和美”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要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统筹实现乡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业和合相宜、人人美美与共。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宜居乡村

维护乡村的生态安全良好。乡村沃野纵横、山清水秀、自然景观奇特,具备独特的自然财富,是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和生态产品供给的基本保障。我国广大乡村包括平原、丘陵、山区等多种类型的生态系统,不仅关系乡村的生存发展,也关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以及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的安全。有的乡村地质地貌特殊、生态脆弱,既要防范水土流失、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涝等各种自然灾害,也要防范因近年生态系统恢复良好导致野兽出没危及乡村安全。

保护乡村环境的清洁美丽。保护乡村环境清洁美丽,是现代宜居乡村的重要标识,重点是要收集、处理好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粪便生态化利用,禁止秸秆焚烧;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使用生态农药,减少化肥流失和农药在农产品的残留;保护好农村水源地、水环境、大气环境、农田耕地土壤环境,保证城乡居民“菜园子”“米袋子”“水缸子”等的清洁卫生、绿色环保。倡导助力村民群众通过勤劳的双手、集体的智慧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保持村庄庭院、畜禽圈舍,村内路面,田野、阡陌,河流、小溪、沟渠的环境清洁卫生;通过栽培果、蔬、苗木、花卉,既做好村前屋后的绿化,也发展庭院经济。

建设均衡管用的乡村设施。乡村设施均衡管用是建设现代宜居乡村的主要内容,是乡村生态安全良好和人居环境清洁美丽的重要保障,也是乡村服务完善共享的基本前提。乡村民居建筑、农用房、公共建筑,乡村道路、桥梁,蓄水、供水、供电、供气设施,乡村环境基础设施,乡村河堤、沟渠、灌溉等水利设施还需要大力补齐短板和弱项。乡村其他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乡村安全设施、古建筑、古树名木等也要通过科学规划,保持合理、均衡布局,确保其功能健全、务实管用,并体现各具特色的地域风貌和错落有致的美感。

建设人业和合相宜的宜业乡村

促进乡村就业人尽其能。就业是民生的基础。现代宜业乡村的特点是突破了传统农事特色,农、林、牧、副、渔业,融合传统特色与现代元素的手工业、农家乐与乡村民宿、乡村旅游与康养、乡村文艺、网店与直播带货、快递和物流运输等产业,都是大有作为的领域,关键是因地制宜、因村制宜。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发展数字化、智能化播种、施肥、喷农药、农业科技服务等现代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现阶段,乡村就业既要考虑养老育幼的乡村社会特点,适应就地城镇化的需要,也要突破地域界限,完善各类就业保障措施,实现城乡之间自由择业就业。

激发乡村创业蓬勃朝气。让广大乡村也成为创业的热土,是乡村振兴的显著标志。现代宜业乡村,创业与就业紧密关联,可以体现出灵活多样、不拘一格的特点,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土地、生态、文化资源的优势。鼓励热爱农业农村、有技术、懂经营、善管理的现代农民、乡贤、能人、企业家以及各类人才为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施展才华,围绕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文化与旅游、特色农业、网红农业、现代农业、生产性服务产业等多种业态创业兴业,因地制宜带动广大村民共同开创乡村全面振兴的新天地。

大力扶持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产业是乡村就业与创业的主要载体。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既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现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城乡要素融合的特色,促进多种乡村业态的创新发展,更要遵循我国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趋势和市场发展规律,链接国内外市场,激活城乡各具优势的要素资源,吸引企业、技术、人才、资金、数据等现代经济发展要素回流,反哺广大乡村。

建设人人美美与共的和美乡村

维护乡村社会和睦安宁。“和”是一切美好关系的基础和体现。建设和美乡村,“和”与“美”之间辩证统一,和睦、和谐本身体现了一种和善、和合之美;崇高的美德令人景仰,能创造和美境界。讲究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和美乡村的本质特征。而法治是乡村社会和睦安宁的最可靠保障,必须宣传法治观念、强化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意识,制定和遵守村规民约,倡导遵纪守法。

倡导文明节约的乡村生活。乡村生活文明节约,反映乡村建设的时代风貌,关系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创造,关系乡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相互协调性。乡村除了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劳作生活之外,还有很多具有礼仪性的喜事和大事要办,构成乡村生活的主要图景。长期以来,很多乡村传统活动可以反映和展现各地风土人情、文化习俗的特色与精彩,也会反映出乡村物质文化生活的时代变迁,更是检视乡村生活是否文明节约的透镜,但要反对铺张浪费和过分讲排场。

确保乡村服务完善共享。乡村服务完善共享是乡村美好生活的基本保障。方便可及、完善共享、为民所需的乡村服务包含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性服务和商业性服务等多种类型。一方面,要重点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包括教育、医疗、养老、育幼服务,治安和乡村法律援助服务,乡村清洁卫生与环境服务,乡村科技推广和政策咨询服务,乡村图书、广播电视与网络节目、文艺、演艺和体育类服务。另一方面,要促进社会化提供的水、电、气供给与维护等服务提质增效;鼓励乡村志愿和互助性服务提供;支持发展各类合作性、生产性、联合性服务组织;加强乡村商业服务的市场和质量监管。

(作者单位: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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