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月12日

用审判质效服务中心大局 将公平正义送到群众身边

——湖北法院五年工作综述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蔡蕾

前 言

受理案件495万余件,结案485万余件,比上一个五年分别上升84.67%和85.58%;涉企案件在线评估率达91.67%;推动全省573个人民法庭布局调整、转型升级……一个个厚重的数据,是五年来全省法院工作成绩单的缩影。

过去五年,全省法院立足新发展阶段,围绕“努力建设讲政治的人民司法机关、努力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形成贡献审判力量、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努力锻造荆楚审判的文明之师”的目标,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 的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

答好“必答题”,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时间回到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法院1万余名干警下沉到2300余个社区、村组、卡点,全力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

各法院坚持防疫、办案“两手抓”,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公告,对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依法做出妥善安排,通过网上立案、云间庭审、线上调解、远程提讯、移动执行等方式,确保司法不停摆、正义不止步。

千方百计服务复工复产,省法院出台服务复工复产27项司法措施,落实惠企惠民政策,全力以赴保市场主体、保职工饭碗、保大局稳定,为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省法院紧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领域,制定62条涉疫纠纷案件处理工作指引,妥善审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履行、商铺租赁、物流运输、劳资用工等纠纷案件82万余件,加快修复疫后经济社会关系。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0年,省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首创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客观评估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根据评估结果依法选择适当的办案时机、手段、方法,尽可能把司法办案对企业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目前,全省法院涉企案件在线评估率达到91.67%。该制度被写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被省委、省政府推广到行政执法领域全面试行。

为帮助危困企业“涅槃新生”,省法院着力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成立中部地区首个破产法庭,在全省所有市州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对具有发展前景的破产重整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信用重建,64家濒临破产企业通过司法重整走出困局。

扛起司法责任,推动更高水平平安湖北建设

五年来,全省法院着力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建设,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涉枪涉爆、黄赌毒、盗抢骗、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7.8万余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任务如期完成,一批危害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利用宗族势力操纵把持基层政权、强揽工程扰乱市场秩序的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省法院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服务法治湖北建设,省法院支持和监督依法行政,在全省推行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诉讼案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稳步提升,仙桃、潜江、天门等地达100%。

省法院主要负责人多次提出,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全省法院围绕服务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强化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6万余件。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被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推广。省法院推动设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助力将武汉打造成为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

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司法责任,省法院出台《依法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实施意见》等5个司法文件,在长江重要干支流、“南水北调”水源地设立生态法庭;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司法行动,依法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3205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004件。

省法院率先出台司法服务保障“双碳”目标实现的实施意见,联合碳排放交易中心组建“碳达峰碳中和司法理论与实践基地”,服务保障我省加快布局“双碳”发展新赛道。

注重强基导向,把公平正义送到群众手中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把公平正义送到人民群众手中。

五年来,全省法院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29.1万件,统一全省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为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2.64亿元。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13.71亿元。

全省法院五年受理执行案件157万余件,执结154万余件,执行到位金额2726.8亿元,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案件32.5万余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445份,促进家庭和谐。全省102家法院挂牌成立“少年法庭”,选派580名法官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发出家庭教育令205份,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回访帮教等制度,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全省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持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构建“法院+工会”等“1+N”多元解纷模式,1516个调解组织、6691名调解人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案件86.9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72.6%。

全面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建成运行“收转发e中心”,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巡回审判相互融合,实现跨域立案全覆盖,调解、送达全流程在线,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治理的最前沿。五年来,省法院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努力打造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湖北样本”。

省法院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提请省委出台《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在全国率先以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为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方向指引、路径支撑、保障支持。

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新建、改扩建、修缮人民法庭269个,推动全省573个人民法庭布局调整、转型升级。同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共同缔造”中生力军作用,推进司法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加强队伍建设,确保人民法院审判事业薪火相传

五年来,湖北法院着力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机制,着力破解审判权力行使不够和审判权力滥用问题,司法质效和公信力不断提升。

省法院出台《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建立全省案件监管平台,加强对“四类案件”及其他案件的监督管理,通过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推进全覆盖的案件评查,确保对案件质量和司法廉洁的监督无盲区无死角。

同时,制定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决策部署,就民事诉讼接受法律监督完善配套措施,邀请各级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500余次。出台意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探索建立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审查保障机制,全面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信访机制,三级法院邀请律师到审判委员会陈述意见140余次。

2022年,省法院组织院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先后赴13家中级法院及武汉铁路运输中院、武汉海事法院、汉江中院、沙洋法院等直属法院,开展拉练检查,针对全省法院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审判执行、审判监督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揭短亮丑、查找症结,提出整改措施。

拉练检查结束后,各中院、直属法院对所有的问题逐一认领,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要求,挂图作战,限期整改。

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是事关人民法院未来发展的根本大计。

省法院先后出台《全省法院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举办法官大讲堂、中基层法院院长研修班、优秀青年干警训练营,组织“轻骑兵送课下基层”业务培训,与高校共建“审判教育实践基地”。

省法院推荐24名年轻干部交流担任中基层法院院领导,全省法院786名“80后”年轻干部走上各层级领导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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