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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的决定》的决议 2026年04月01日

(2026年3月31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批准《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的决定》,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