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与湖北瑞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于2025年5月30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已将其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担保人的债权及相应担保权利全部转让给受让方。转让方和受让方特此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受让方已依法取得上述债权及相应担保权利等全部合法权益,并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自本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让方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本付息义务,以及承担相应担保责任和其他义务。
注:1.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湖北瑞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在《湖北日报》刊载的《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中,关于湖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担保人误列担保人为“郭大宴、郭媛媛、郑良雨、习锐、龚瑞平、彭君伟”,实际担保人应为“王胜、刘涛甫、陈运午”,特此更正。
2.公告清单中列示的内容与实际如有不符,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公告清单如下(利息暂计算至2025年4月30日,金额单位币种:万元、人民币):
湖北瑞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黄冈市黄州区八一路46号。
联系人:占先生
联系电话:15072847888
特此公告
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瑞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