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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随州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的决议 (2024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4年11月30日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批准《随州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由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