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湖北检察聚焦流域综合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群众权益—— 办好每个案件 护民生促发展 2024年03月26日

3月12日,丹江口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品牌“检丹爱”正式启动。(通讯员 王琴 摄)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袁明 戴小巍 阮彬

一年春作首,奋斗正当时。

今年以来,湖北省检察院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在全省检察系统组织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检察护企,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检护民生”等三个专项工作,用心用情用力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作出检察新贡献。

全面升级,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

早春时节,长江侧畔的国际重要湿地阳新县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内,万鸟翔集,热闹非凡,蔚为壮观。

因历史遗留原因,网湖王港湖垸曾被围成大大小小的鱼池、农田。水利部门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中,当地成立专班,扎实推进退垸还湖工作。截至目前,已拆除垸内房屋建筑,挖除长约1500米的主隔堤,挖除垸内道路和鱼池堤埂等。退垸还湖产生的渣土,部分留下造岛供候鸟栖息,其余全部清运。

“右边是王港湖垸,左边是网湖,中间主隔堤完全拆除后,5200多亩王港湖垸将完全回到大湖——网湖的怀抱。”站在湖堤面朝湖面,阳新县检察院检察官对到访的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说。

退垸还湖过程中,阳新县检察院或派人到现场监督,或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化解相关矛盾纠纷,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

通过对网湖水生态系统进行有效保护和修复,网湖生态环境也得到明显改善。

2023年,根据《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我省检察机关聚焦长江、汉江、清江等流域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等重点领域,在2018年以来持续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部署开展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起诉破坏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984人,立办河道治理、湿地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490件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经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2024年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全面升级‘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升级版”专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筑牢四大安全底线,突出抓好服务保障四化同步发展等。

小河水清,大河水明。宣恩县三河沟是贡水河的支流,最终汇入清江、长江。此前宣恩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河沟边有人将生活污水直排,污染水质,滋生蚊蝇,附近居民苦不堪言。

宣恩县检察院在充分调查、固定证据基础上,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当地完善污水管网建设,从源头上解决污水直排问题,让浊水变清流,有效净化了群众身边的环境。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我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落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助推长江经济带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检察护企,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决不能让空壳公司成为助长违法犯罪的温床,扰乱市场秩序。”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近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召集区有关部门召开协同治理“空壳公司”联席会议。与会各方结合各自职能,经充分协商讨论,围绕沟通协调、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等,建立常态化衔接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空壳公司”治理工作合力。

该院在前期办案过程中,自主研发“空壳公司”治理法律监督模型,通过调取近年来办理的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材料,筛查出涉及“空壳公司”的案件线索34条,并与公司登记数据比对分析,发现上述“空壳公司”仍然处于存续状态,存在再次被用于犯罪的风险。

该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上述“空壳公司”予以查处,同时强化与司法机关协同配合,及时动态清理“空壳公司”,取得实效。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继2021年出台优化营商环境“29条意见”,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2023年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新一轮“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之后,2024年3月,我省检察机关推出“检察护企,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既强调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为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又围绕市场主体反映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部署开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立案监督、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12个小专项活动。其中,“依法能动履职 护航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助力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项活动等3个小专项为我省检察机关在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方案之外开展的自选动作,旨在以更多小切口抓细抓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地检察机关迅速行动,落实落细落地省检察院党组部署要求。

其中,仙桃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小微企业案件过程中,发现涉案企业在多个方面有“漏洞”,存在违法犯罪风险。检察官在依法办案的同时,经多方了解,并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帮助这家小微企业“医病症”,引导其走正道。企业积极整改,规范进货渠道,聘请专业财会人员、积极申报所有税种,组织员工学法用法,合规守法经营。

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湖北检察一直在路上。

检护民生,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

3月12日,丹江口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和市妇联、关工委、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卫健局及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教育局、群团工作部等单位相关工作人员齐聚丹江口市检察院,举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品牌“检丹爱”启动仪式。活动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指导。

“‘检’代表检察院,‘丹’代表丹江口,也代表一片丹心,‘爱’就是关爱。‘检丹爱’寓意丹江口市检察院用一片丹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启动仪式上,该院相关负责人宣读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品牌“检丹爱”实施方案并对方案进行了解读。

3月初,省检察院结合我省检察工作实际,就推进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作出部署,出台《湖北省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工作方案》,形成由省检察院总体工作方案+第一、四、六、七、八、九、十检察部落实专项工作子方案构成的“1+7”工作方案。

省检察院明确,全省检察机关要聚焦就业、食药、社保、住房、养老、环保等民生热点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工作,着力办理一批具有社会影响的涉民生案件,培育一批典型案例,打造一批“检护民生”品牌,推进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一个领域突出问题治理,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各地检察机关扎实推进专项工作,综合运用检察听证、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等制度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孝感市孝南区检察院通过发出支持起诉书,帮助一名跨省讨薪多年未果的残疾人,成功追回1.8万元劳务工资。检察院在核实相关情况后,还帮助该名残疾人申请到一笔国家司法救助金解燃眉之急。

通城县检察院干警实地走访县域内多个招聘现场、浏览各类招聘网站,发现有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牌、网络招聘平台上发布含有“要求男性”“男士优先”“限男性”等性别歧视内容的招聘信息,而上述招聘信息内的岗位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符合女性工作的岗位,限制或损害了妇女平等求职就业的权益,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近日,通城县检察院依法开展监督。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到相关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和用人企业进行调查核实,要求立行立改,及时删除涉及就业歧视的信息,规范招聘信息的发布,切实消除就业歧视,保障女性平等求职权利。

检护民生,湖北检察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