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日报评论员 程曼诗
据《工人日报》报道,交了160元景区门票后,想看瀑布还要再交35元;最佳观景点被圈起来,想去赏景要交费10元;景区门票145元,登观景平台还要再花20元……诸如此类的景区“园中园”“票中票”现象屡见不鲜,让不少公众感叹“看不起的风景”。
景区出租也好,外包服务也好,出发点都是为了让旅游资源保值增值。将部分经营权出让,目的是让专业人做专业事,为游客提供更高品质的服务,筑牢景区的良好口碑。然而现实中,部分景区里社会资本的介入,逐步演变成承包商“占地为王”,巧立名目、变相收费,人为分割,层层设套的“套娃式”收费,极大影响消费体验和心理。
景区待客之道体现在点滴之间。自然景观是公共资源,与商业运作的人造景观还有不同,既然头顶“公共”二字,就应当展现社会效益一面。如果单纯依赖门票经济,收一笔是一笔,能多收一点就多一点,长远来看,收的是暂时的看得见的“小利”,失去的则是看不见的“信任红利”。
拉长旅游经济链条,彰显景区的多重功能,这样的观念在不断变得清晰。充分挖掘景区的经济潜力,让游客不再局限于看两眼、拍张照就走,需要开发更多符合消费需求、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文旅产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比如,聚焦打造特色名片,完善相关基础设施设备,建立健全景区管理制度,创新游客体验模式,整合非遗、餐饮、休闲文娱等全方位配套资源,将旅游景区与民宿、露营、体育、婚庆等业态深度融合,打造沉浸式、交互式、差异化的文旅体验,同步推进传统文化与旅游产业良性融合。
出于经营主体多样、各项成本考虑,一些“园中园”“票中票”,能不能整合进一个园、一张票?多头支付,能不能变成一次性支付?能不能把看不清、道不明的收费名堂变成一本清晰账?一个景区要走得远,应当正视并解决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