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通讯员刘宇航)根据省委部署,十二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反馈工作于近日全部完成。
11月1日至7日,11个省委巡视组分别向本轮巡视的33个县(市、区)党委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向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有关负责同志及被巡视地方上级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参加反馈会议,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反馈指出,上次省委巡视以来,被巡视地方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统筹抓好防风险、稳增长、推改革、惠民生等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事业呈现稳定向好的态势。
反馈严肃指出了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有偏差,县域经济发展思路不清,流域综合治理不到位,底线意识树得不牢;有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两个责任”压得不实,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多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四风”问题禁而未绝;有的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短板,选人用人不够规范,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有的对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以巡促治效果有待提升。
反馈强调,被巡视地方党委要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省委工作要求,坚定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统筹起来,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真正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改革发展的强劲动力。上一级党委要按照省委“双反馈、双签字”要求,加强对所属县市区巡视整改工作的指导督导、协调支持、审核把关,市县两级同题共答、系统施治、一体整改,共同推动巡视“后半篇文章”走深走实。
反馈要求,要坚持贯通融合,切实形成整改监督合力。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巡视整改情况的全面监督,盯紧盯实、对账销号,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组织部门要做好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将巡视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参考。相关职能部门对涉及的行业领域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要完善制度机制,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巡视机构要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推动真改实改、见底清零。
据了解,省委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