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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建立长江三峡生态检察官制度 “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入选政法工作十大创新品牌 2023年11月06日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谭晓禹 张颖

小河水净,长江水明。

宜昌检察牢记殷殷嘱托,聚焦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和“三峡地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落实落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扎实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等专项工作,交出一份沉甸甸的生态检察答卷。

近日,由省委政法委开展的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创新成果推荐评选活动结果揭晓,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入选“新时代湖北政法工作十大创新品牌”。11月2日至3日,省委政法委“荆楚政法基层行”宣传调研活动走进宜昌集中采访。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6起环境资源类案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9起获评全省典型案例。”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一鸣在向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介绍情况时说。

依法能动创新履职

大江奔涌,鱼跃人欢。

11月2日,天气晴好。在长江岸线“新网红”之一灯塔广场,宜昌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

灯塔广场原为磨盘港,是运输砂石料、煤的码头。拆除旧码头后,当地利用保留的传送架、仓库等建筑物营造了不少新场景。新建的灯塔,兼具雷达站功能和岸线美观功能,已成为象征当地城市文化和精神的新地标。

扎实推进长江岸线治理,还江于民、还绿于民,在此过程中,宜昌检察机关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

将新闻发布会搬到长江边举行,创新展示“检察蓝”参与岸线治理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发布会上,许一鸣详细介绍了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的主要做法:

——制定服务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服务流域综合治理“十二条”措施,部署开展十大专项行动。

——建立长江三峡生态检察官制度,设立16个长江大保护检察工作办公室,推行刑事打击先导、公益诉讼主导、民事行政跟进的工作模式,打造长江大保护专门检察院,不断提升流域司法治理专业化水平。

——做实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成立12个交叉巡回检察组,对清江、沮漳河、黄柏河、三峡库区4个流域片区开展专项检察,办理了一批涉流域综合治理案件。

——加强检政联动、强化司法协同、推动社会参与,发布《长江三峡流域司法治理宜昌实践》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与三峡大学共建“长江流域司法治理研究中心”,建立生态环保警示教育基地25个,与公益组织共同发布《长江大保护倡议书》,营造共抓大保护的良好氛围。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秋高气爽,碧涛拍岸。

同日,在长江宜昌江段,宜昌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当天放流的鱼苗,由宜昌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环境资源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出资购买。

随着28万余尾鱼苗游进大江,这些案件当事人也从“环境破坏者”变为“生态修复者”。

一手抓打击,一手抓修复。近年来,宜昌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92件,促使其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修复受损生态。在办理一家旅游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检察机关通过“企业合规+公益诉讼”,督促该公司修复被毁农用地并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

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延伸,扩大流域司法治理成效。

“对办案中发现的流域执法监管问题,截至目前已依法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4份,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晓华说。

坚持以案促治,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推动出台管理制度20余项。其中,宜昌市检察机关围绕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当地出台畜禽养殖管理规定,促进源头治理、全域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